微學分學程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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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號 | 微學分學程名稱 | 課程內容說明 | 修課內容附件 | 開設單位 | 聯絡人 | |||||
民生暨管理學院 | ||||||||||
1 | 數位科技管理 | 壹、開設宗旨 本「數位科技管理」(以下簡稱「本微學程」)為跨系微學分學程,本微學程整合通識中心與企業管理系(以下簡稱本系)之設備與課程資源,學生除修習自己本系專業技能外,更能擴展專業科技應用之能力,以提昇學生在網路行銷之管理,增加就業競爭力。 貳、開設單位: 企業管理系 參、修讀資格(適用108學年度起(含)入學學生) 凡本校四年制及七年一貫制六年級(含)以上在學學生皆可申請,但畢業班之學生於下學期時不得提出申請。 肆、修讀方式與申請程序 一、學生應自行在學校網頁申請,做為學生修讀之依據,並供本系所指派之專責教師輔導、審核之用。 二、修畢應修學分申請「微學分學程證明」時,由各系彙整送至本系審核後,送交教務單位核發「數位科技管理微學分學程證明」。 伍、修讀學分與修習證明 一、本微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8學分,4學分為學程基礎共同必修課程,4學分為選修課程,以上課程須符合本校微學分學程開設辦法。 二、學程基礎共同必修課程包括電腦資訊與應用 (2學分)、一般通識(數位科技類)(2學分)。 三、學分修畢及格,核予「數位科技管理微學分學程證明」;未如期修畢者,原已修得之學分,得依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辦法」之規定,列抵自己本系之畢業專業選修學分,其科目名稱和學分數將載明於歷年成績單中。 四、修讀本微學程之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4年內完成,不得因修習本微學程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 | 閱讀 | 企業管理系 | 林蔚珉老師,張人懿老師,魏吟桂老師 | |||||
2 | 人工智慧微學分學程 | 本「人工智慧微學分學程」(以下簡稱「本學程」)為跨系學分學程,主要在於培養具備人工智慧技術應用且了解新興資訊科技,並能投入相關產業運用、創新、與服務工作之專業人才。透過本學程之設立,整合各系(所)之師資、設備與課程資源,使學生除了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,更能擴展人工智慧技術應用之能力,以提升就業競爭力。 | 閱讀 | 資訊管理系 | 黃玉枝老師,張至豪老師,林怡廷老師 | |||||
3 | 餐飲微型創業微學分學程 | 一、本微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8學分,並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。 二、學分修畢及格,核予「餐飲微型創業微學分學程證明」;未如期修畢者,原已修得之學分,得依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辦法」之規定,列抵自己本系之畢業專業選修學分,其科目名稱和學分數將載明於歷年成績單中。 三、修讀本微學程之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內完成,不得因修習本微學程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 | 閱讀 | 餐飲系 | 簡秋蘭老師 | |||||
設計學院 | ||||||||||
4 | 時尚系-數位科技設計微學分學程 | 一、本微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8學分,並符合本校微學分學程開設辦法。 二、因應課程教受內容,本微學程僅適用108學年度(含)後入學之學生,學分修畢及格,核予「數位設計微學分學程證明」;未如期修畢者,原已修得之學分,得 依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辦法」之規定,列抵自己本系之畢業專業選修學分,其科目名稱和學分數將載明於歷年成績單中。 三、修讀本微學程之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4年內完成,不得因修習本微學程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 | 閱讀 | 時尚設計系 | 張繼榮老師,陳宣伍老師 | |||||
藝術學院 | ||||||||||
5 | 舞蹈工作室創業微學分學程 | 本「舞蹈工作室創業微學分學程」(以下簡稱「本學程」)為跨系學分學程,本學程結合舞蹈系、國際企業經營系與連鎖加盟經營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之師資、設備與課程資源,學生修習舞蹈教學技能,同時擴增行銷經營、科技媒材製作與創業管理等專業多面之能力,培養學生具備創業知識與經營統籌管理應用能力,銜接未來畢業成立個人工作室或是經營管理連鎖舞蹈產業。 | 舞蹈系 | 黃淑蓮老師 | ||||||
6 | AI音樂數位科技微學分學程 | 本「AI音樂數位科技微學分學程」(以下簡稱「本學程」)為系學分學程,為增加學生修課彈性,以強化學生自主及AI學習能力創立之微學分學程。本學程藉由流行音樂系師資、設備與課程資源,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,更能擴展AI音樂科技領域之能力,提升學生在AI音樂科技相關領域的就業競爭力。 | 閱讀 | 流行音樂系 | 李坤龍 |